关于开展党员学习教育“云课堂”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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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党员学习教育工作,丰富学习形式,拓展学习渠道,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党员干部“云课堂”学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市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党员、干部。 二、学习内容 (一)党史学习教育四本指定教材相关学习资料; (二)“党史百年天天读”栏目(“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 (三)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习微课(灯塔——党建在线); (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专题宣讲(学习强国); (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栏(“灯塔——党建在线”); (六)全省干部政德教育专题培训班课程(“灯塔——党建在线”);(七)“十四五”规划系列专题培训班 :创新驱动发展专题(“灯塔——党建在线”); (八)时事政治。 三、学习形式 (一)择优送学:由局政工科安排专人每日推送“党史百年天天读”、“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习微课”和“党建知识应知应会小贴士”;每周推送“本周学习要点”时事政治类学习内容。所属各党组织也要安排专人在本单位党员群里转发送学。 (二)党员自学:“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学习(相关内容逐期配档)。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是各级党组织重要工作职责,参加教育培训是每名党的权利和义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干部“云课堂”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以支部为单位迅速传达、全面覆盖所有党员。 (二)精心组织。各级党组织要把“云课堂”作为当前一个阶段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灵活安排学习时间,鼓励党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习。 (三)加强督促。各级党组织应采取适当形式加强党员学习的督导,适时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交流,学习情况作为支部考核、党员民主评议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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