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及相关业务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5-01-06  17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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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一、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可通过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以及12345市长热线的形式反映问题,也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进行投诉举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受理投诉举报后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严细、公正、准确、及时,保护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即时性的投诉举报支队将通过相应的指挥调度机制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安排相应执法车辆和执法人员迅速前往执法地点开展执法活动;对于一般性的投诉举报案件,执法人员能够立即确定应予立案的,应立即立案,不能立即确定是否应予立案的,应当在7日内确定是否立案。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将不予立案的理由告知具名的举报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将不予立案的相关情况作书面记录留存。

二、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办理期限。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完毕。因特殊需要,经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办案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如果3个月内仍不能办理完毕,经上一级交通行政执法机关批准可再延长办案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三、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处理。(一)行政相对人为公民的,需携带以下材料:1.交通执法人员为其开具的《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2.当事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4.车辆营运证原件及复印件。5.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行政相对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受委托接受处理的人员除应携带(一)中所规定的相应资料外,还应当携带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违法行为处理办公地址: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违章处理大厅(环翠区统一路298号),电话:0631-5222227。

如果不服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威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咨询服务。为深入广泛的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依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利,支队设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咨询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企业提供执法业务咨询和法规信息服务,为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答疑解惑,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习、了解、宣传、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法制环境。咨询电话:0631-5222227、5226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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