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小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小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重庆小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小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2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的规定,已于2026年8月10日发布了拟注销公告。公告期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现决定依法注销上述2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如不服本公告,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威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威海市辖区内基层法院均可)。
特此公告。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