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抄告驾驶证被吊销人员姜欣欣(371083****7512)、张新家(370620****3539)注销其客运、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王志华(371081****9114)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现予以公告注销。
联系电话:0631-5168966。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