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在中心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经营情况排查工作。经查,华夏网络科技服务(威海)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名下已无备案车辆或备案地址无实际经营场所及人员,不再满足《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等有关规定,现撤销华夏网络科技服务(威海)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企业《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登记表》自动失效,不得再以已备案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名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经营备案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名单(第一批).docx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