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建指〔2024〕117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实际情况,本次对530.395868万元资金进行分配。主要用于巡游车运营补贴、巡游车电动化以及新能源巡游车运营补贴等方面的相关支出,资金分配明细如下(详见附表)。
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至2025年5月30日结束。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寄送等方式反馈。属个人反馈的,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及联系电话;属单位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威海市海滨北路58号;邮政编码:264200;邮箱:whjtkyk@wh.shandong.cn
2025年5月26日
附表:
2023年度第二批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 |||
单位:元 | |||
区市 |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 ||
小计 | 费改税 | 涨价补贴 | |
市直 | 3640584.49 | 1641984.49 | 1998600.00 |
文登区 | 604753.90 | 412053.90 | 192700.00 |
荣成市 | 679763.88 | 436663.88 | 243100.00 |
乳山市 | 378856.41 | 366656.41 | 12200.00 |
合计 | 5303958.68 | 2857358.68 | 2446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