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我单位负责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目前已整改完成,并于2025年3月10日进行自我验收,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月20日至4月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监督电话:0631-5280276。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