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执法协作机制联合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23  1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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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各直属大队、各相关科室,市交通警察支队各相关大队、各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精准有效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1〕8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严厉打击出租汽车客运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办法》(鲁交执〔20193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势力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鲁交发〔20201号)的规定,经双方充分沟通协调,决定统筹建立道路交通监控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充分运用电子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在我市机场、码头、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开展非现场监管与执法活动。前期选择威海站站内出租汽车待租区及周边进出站相关区域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将进一步梳理、规范工作流程,后期将逐步在其它公共交通枢纽等区域开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过有关平台将威海站周边区域营运客车的涉嫌违法停靠、非法营运、出租车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等视频信息进行精准截取,交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利用硬盘等方式进行拷取作为执法依据。

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拷取的视频信息进行规范的技术审核和法制审核后,及时作出是否可以作为违法证据使用、是否进行立案查处的决定,并将查纠的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反馈。

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运用电子监控设备进行非现场执法之前,将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告,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开展执法活动。

四、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两部门将密切加强执法协作,强化相关区域的执法联动,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定期进行工作会商,形成联合执法监管合力,共同推动我市文明交通、精致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打造部门间联合执法示范样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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