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1-16  10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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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为切实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支队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行三项制度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实现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过程记录真实完整,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执法效率普遍提高,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细则。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编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队伍编制状况、主体类别、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后公示。

5.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依托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在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接受网上查询和投诉,并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6.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流程图,明确各类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

7.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根据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承办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方便群众办事。

8.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执法标识,并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9.加强窗口办事人员信息公示。明确违章处理大厅的办事人员及窗口职责,采取佩戴胸牌标志或摆放公示牌等方式,公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10.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威海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实施方案》(威政办发〔2016〕8号)要求,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

11.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执法信息,并利用现有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积极建立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即时推送。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套制度。按照行政执法类别,制定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实施细则,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机制。

2.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根据省有关规定,确定本部门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标准和设备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监督规则。鼓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利用音像记录设备,对相关执法过程和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及时归档保存音像资料。

3.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依据《威海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2.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应当配备1至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需要。

3.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要结合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界定我市交通运输监综合执法机构涉及行政执法类别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4.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要明确审核内容,编制要素清单,重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5.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结合机构实际,编制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解决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全面系统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衔接。推行三项制度要与“放管服”改革相结合,切实用好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成果。在实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梳理,逐一落实,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形成可检验的成果。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推动三项制度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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