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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行政会议、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负责执法车辆管理工作;承担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承担后勤保障管理、值班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工会、青年团、妇女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资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请销假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公益活动的组织工作;承担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规科
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负责对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工作的协调、指导;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法制建设和队伍培训;负责执法文书、执法服装、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法律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考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经费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做好财务报账工作;负责工资发放工作;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日常收支业务;负责财务票据、收据的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采购及管理工作;负责各项经费开支的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报表编报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信息科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负责科技、环保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执法监督科
负责督查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负责制定考核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负责制定执法工作计划;组织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对重大案件的组织查处工作;负责全市执法业务的综合督查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的信访投诉举报、上级转办案件受理、分办、回复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规范使用执法装备进行监督;负责公路“三乱”治理和公路“三乱”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治超办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违章处理科
负责对支队查处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审查工作;负责支队查处的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结果的信息抄告、公开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信息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做好执法案件的对外协调和司法衔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实施管辖区域内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处理有关的人民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查处;负责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交通运输执法统计和信息反馈;负责辖区内行业执法调查工作;在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协助下,负责管辖区域的工程质量执法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港航执法大队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实施辖区内违法行为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相关执法工作;处理有关的人民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查处;负责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港航执法统计和信息反馈;负责辖区内行业执法调查工作;在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协助下,负责管辖区域的工程质量执法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高速公路执法大队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实施本辖区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工作;处理有关的人民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查处;负责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交通运输执法统计和信息反馈;负责辖区内行业执法调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