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情况简介

发布日期: 2025-01-16  10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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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17年,根据威海市编委《关于印发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威编〔2017〕21号)要求,将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处、市交通运输质量监督站、市港航管理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市公路管理局(含市公路管理局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承担的市与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的行政执法职责,统一交由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行使。按照“编随事走、人编同调”原则,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人员编制划转到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调整后,将威海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更名为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并依法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

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前身为威海市交通稽查支队,成立于1997年4月,2008年被市政府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011年,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和省厅《关于规范全省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名称的通知》(鲁交人〔2011〕9号)要求,更名为威海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2017年,根据威海市编委《关于印发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威编〔2017〕21号)要求,更名为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现任支队长: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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