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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规范全市顺风车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16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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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全市顺风车平台公司和从事顺风车业务的驾驶员:

顺风车是城市交通领域体现分享经济的出行方式,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但顺风车要真“顺风”,要符合顺风车的本质,平台公司和驾驶员应当合规提供合乘出行服务。2024年12月30日,天津一名女大学生在乘坐“顺风车”时被司机抛在高速公路上,继而引发网络舆情,顺风车的规范运行再次被公众广泛关注。

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已于近期对在我市开展顺风车业务的主要平台公司进行了警示约谈和合规经营行政指导,要求各平台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中对顺风车的要求规范开展业务,严守安全生产的底线和红线,严禁借“顺风车”之名行非法营运之实。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参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威政发〔2017〕14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提供者不得以提供合乘服务为名义从事非法运营,收取的费用不得超出车辆行驶成本。严禁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行驶线路不固定,或者由搭乘者决定行驶线路。

真正的顺风车必须以驾驶员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人员选择合乘车辆。顺风车行为必须不以盈利为目的,仅与搭乘人员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顺风车平台公司应当迅速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出行信息发布、出行路线匹配、运费定价、每日频次、车辆性质等要素环节开展检视和整改行动,切实做到规范经营。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强化路检路查执法行动,充分运用信息化执法手段,对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实施精准查处。车主或者驾驶员如果以顺风车的名义从事了事实上的非法营运行为,经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按照未经许可擅自或变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对平台和驾驶员严格实施“一案双罚”,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信用监管系统。请全市开展顺风车业务的平台公司和从事顺风车业务的驾驶员务必规范合乘活动,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出行环境。


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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