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的相关规定,现拟对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抄告驾驶证被吊销人员于海生(371002****0535)、林春宝(371002****5019)两人注销其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注销证件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市交通运输局提起陈述或申辩理由。公告期满,我局将依法注销相关人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联系电话:0631-5168966。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