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我市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向我局提供了运政系统问题数据台账,台账中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名下无道路运输车辆,且处于“停业”状态的共计1209家(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拟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如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经营许可证件将公告注销。联系电话:0631-5280276。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