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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两起交通运输安全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4-09-20  16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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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案例一:威海丰锦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案

基本案情:2024年08月16日18时37分,威海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交警部门抄告的超限超载违法货车明细,执法人员对鲁K95997(黄色)车辆进行调查。经调查,鲁K95997(黄色)该车经营范围为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年审有效期至2024年9月,车辆所属公司为威海丰锦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9月30日至2024年08月16日期间,该车于2023年10月29日、2023年11月3日、2023年12月7日、2024年2月3日在年度周期内4次超限超载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经调查认定威海丰锦物流有限公司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

监督处理:威海丰锦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威海丰锦物流有限公司所属鲁K95997(黄色)车年度周期内有5次超限超载,已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本机关根据上述规定,决定给予吊销鲁K95997(黄色)车辆营运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言言货运经营部涉嫌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案

基本案情:2024年5月9日13时44分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言言货运经营部所属鲁KA1315车在国道20657公里500米山北头村北侧区域内擅自从事超限运输致使车辆机械性能故障,导致最后一排轮胎脱落,脱落轮胎与国道206驾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的王某建相撞,导致王某建当场身亡,根据当天称重计量单显示,鲁KA1315车当天超限运输3次车货总重分别63吨、66.6吨、67.9吨,鲁KA1315核定车货总重31.000吨,占公司营运车辆150%。2024年7月17日,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言言货运经营部实有营运车2辆(鲁KA1315、鲁KG857挂),公司负责人确认鲁KA1315车辆违法车属该公司车辆。临港区言言货运经营部严重超限运输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属情节严重,经调查认定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监督处理:临港区言言货运经营部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根据上述规定,决定给予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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