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当事人的要求,本机关决定对烟台春秋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当事人对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听证会时间:2024年6月24日下午14点30分
三、听证会地点:统一路298号 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二楼会议室
四、联系电话:0631-5351202
五、须知事项:
(一)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
请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10点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4年6月20日上午10点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若申请旁听听证会的人员过多,本机关有权根据其社会信用、职业、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相关情况予以抽查确定合适人员和数量。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严格规范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