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工作例会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2-28  13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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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支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月度例会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支队各分管领导、各科室、各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月度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当月的第一周,具体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例会。

三、月度例会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重点工作,通报重要事项;各科室、各大队负责人总结上月工作落实及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并对当月工作安排进行汇报;讨论研究其他事项。

四、会议部署的重要工作,由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相关科室、大队抓好落实。会议安排决定的有关执法工作重要事项由执法监督科负责督查落实,以书面形式记载,及时向支队领导反馈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五、各科室、各大队负责人要做好记录,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所在部门的每一个干部职工。必要时,办公室按要求形成会议纪要。

六、各科室、各大队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充分发挥好例会制度的信息共享、过程督办、集思广益、责任分解和压力传导等功能,通过例会制度的运行,达到相互交流、相互了解,相互提高的目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真正抓出成效。

七、参会人员须按时参加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八、会议所议内容涉及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保密事项内容,违者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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