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诚信自律,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单位(本人) (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公开向社会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三、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与同行保持良好的竞争与合作,不搞不正当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
四、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严格履行承诺,信守合同,依法经营。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欺诈、哄骗和损害消费者与用户利益。
五、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及时合理地解决消费者与用户的投诉。
六、加强自身管理,做好诚信教育,将诚信经营作为全体员工(本人)的共同理念和行为准则,培育积极向上的诚信文化。
七、自觉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八、自愿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单位(人)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
九、自愿在 个工作日整改问题: 若不整改,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纳入违诺失信名单,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自愿公开本信用承诺书的内容,自愿将信用承诺信息纳入本单位(本人)信用记录,并通过政府网站和“信用中国(山东威海)”网站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