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出租汽车?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出租车又可分为巡游出租汽车(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出租汽车在满足人民群众的日常出行、个性化出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小微客车及网络平台的发展应用,为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也给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带来了一定的隐患,非法车辆车况差、无有效的承运人责任险、实施违法行为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难、甚至危及生命财产安全。为帮助广大市民识别选乘车辆是否为正规出租车、克隆巡游车及非法网约车,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研发了研发了“威海市巡游车查询”“威海市网约车查询”小程序,方便市民查询和识别。具体教程如下:
如何辨别“真假”出租汽车?
(一)巡游车查询方法
1.搜索并关注“威海交通”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品牌服务”--“巡游车合规查询”--“继续访问”进入查询页面。
2、输入您要查询的车牌号码以及车牌颜色,将显示三种查询结果。
(二)网约车查询方法
1.搜索并关注“威海交通”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品牌服务”--“网约车合规查询”--“继续访问”进入查询页面。
2.输入车牌号和车牌颜色,将显示如下查询结果。
另外,近期市交通运输局在组织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完成所属车辆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和星级评定的基础上,对正规的巡游出租汽车随车张贴了95128和星级标志贴,方便乘客肉眼识别。
哪些情形乘客可以拒付车费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16号)和《威海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威政发【2017】15号)相关规定,乘客在乘坐巡游出租汽车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拒绝支付费用:(一)计价器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不使用计价器的;(二)巡游车驾驶员不给付当次出租汽车发票的;(三)巡游车在起码计费里程内因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完成约定服务的;(四)无故绕道行驶或者中途甩客的;(五)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六)巡游车驾驶员在营运服务过程中有吸烟、进食、接打手机等影响安全行为的;(七)乘客认为巡游车计价器不准确的,经检定合格的,检定费和车费由乘客承担;检定不合格的,检定费由巡游车驾驶员承担,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根据《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相关规定,乘客在乘坐网约车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支付车费;已经支付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退还:(一)驾驶员不按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收取乘客费用的;(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的;(三)租乘的车辆发生故障,乘客不再租乘的;(四)由于驾驶员原因中断服务的;(五)由于网约车平台公司系统故障,造成无法正常计算、支付费用的。
出租车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提供运营服务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16号)和《威海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威政发【2017】15号)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巡游车驾驶员有权拒绝或者终止提供营运服务:(一)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或者违禁品、宠物以及可能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的;(二)不告知目的地或者前往目的地所经道路无法行驶的;(三)精神病患者或者醉酒者丧失自控能力且无人陪同的;(四)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者遇到红灯行驶时要求上、下车的;(五)乘客人数超过车辆核定载客人数或者乘客携带物品超过车辆行李厢容积的;(六)不愿按照规定计费标准支付乘车费用的;(七)实施或者要求巡游车驾驶员实施违法、违法社会公德、不利于行车安全行为的;(八)乘客要求驶离巡游车经营区域或者前往偏僻地区而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或相关手续的。
根据《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网约车驾驶员有权拒绝或者中止提供运营服务,已经产生的费用由乘客据实支付:(一)携带管制刀具、武器或者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二)携带物品超过车辆承载能力或者可能污损车辆的;(三)未征得驾驶员同意携带宠物或其他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的;(四)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及在左侧车门上下车的;(五)夜间乘坐车辆驶离市区或者到偏僻地区时,不配合驾驶员到警务工作站或就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六)实施或者要求驾驶员做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出行时,请选乘合规出租汽车。如果不小心乘坐了“黑车”,最好找借口提前下车,并保留付款记录等乘车证据,下车后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或5226746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电话,并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