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的相关规定,现拟对威海市公安局抄告驾驶证被吊销人员刘玉海(身份证号:3710****2014)注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注销证件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市交通运输局提起陈述或申辩理由。公告期满,我局将依法注销相关人员《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联系电话:0631-5280276。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