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的相关规定,现拟对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抄告驾驶证被吊销人员的隋宗晋等两人(隋宗晋,身份证:3710***530;刘玉海,身份证:3710***014)注销其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注销证件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市交通运输局提起陈述或申辩理由。公告期满,我局将依法注销相关人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联系电话:0631-5280276。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