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高铁站更名事宜。《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对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有如下规定: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在征得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批。高铁站更名事关重大,需对高铁站设计定位、旅客周转量、周边区域配套设施以及我市各区县位置分布、市民心理认同等因素统筹考虑后进行科学论证及规划。建议市有关部门就更名事宜形成草案,在一定范围内,就更名的名称、意义和重要性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情况采用适当方式,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向威海市政府提出更名意见,报济南铁路局审批。
2、关于威海四站定级事宜。车站等级是根据《全国铁路车站等级核定办法》,衡量车站客货运量和技术作业量大小,以及在政治上、经济上和铁路网上的地位进行划分的。建议由威海各高铁站根据铁路车站等级核定的标准,自行向济南铁路局提出申请。
3、关于广告和旅游宣传事宜。综合枢纽合理规划了威海站、威海北站广告位,各预留三分之一作为公益广告专用。联合各区市冠名了幸福威海号2号、威高地产号1列、仁爱乳山号1列、养生文登号1列、荣成号2列等7列高铁。整合旅游资源在济南到荣成和北京(上海)到荣成列车上,通过镜框海报、头枕巾、小桌板、车门玻璃贴等7种宣传载体直观地向游客展示宣传。同时,通过我市广电台、报社等多家媒体,开展对城铁的宣传报道,全方位挖掘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和影响,同时推出了与城铁时代相适应的山东半岛全域旅游传媒一体化平台,将传媒与旅游资源有机整合,通过高密度的威海旅游形象展示,威海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借助高铁得到了有效地传播和提升。今年,将在省内线高铁列车车厢内部和车体投放威海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运行区间在山东省内,目前该广告正在设计制作中。今后,将继续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及城市发展成果宣传,积极与青岛、烟台等地广电、报社沟通合作,充分整合全媒体资源,创建集电视、报纸、网站和客户端等多种渠道为一体的传播体系,争取在外地特别是内地各大城市加大威海城市形象宣传力度,实现旅客服务信息和客户价值传播的最优化最大化,进一步做好威海旅游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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