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对象
在威海港集团办公室的协调下,6月6日运管处相关人员与威海港集团新港分公司李崇林副总经理、威海世昌物流有限公司谷强经理就提案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其观点基本代表了目前港口单位和煤炭运输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调查情况
1、“提案”反应的问题客观存在。提案中关于目前我市港口煤炭在港口装卸、储存、运输等环节存在的环保问题客观存在,表现在煤炭损耗资源浪费、煤尘对环境污染、煤尘危害身体健康等等,这些问题是目前国内所有散装运输货物疏港都普遍面临的实际问题。
2、“散改集”煤炭运输的市场情况。经调查,目前环渤海湾的所有国内散装煤炭港口,乃至全国性的同类货物港口都没有大规模实行“散改集”煤炭运输方式,但存在有个别港口对很少量的精品煤炭采用过集装箱运输的方式,这部分煤炭运输的市场份额极少,可忽略不计。
3、两种煤炭运输方式的成本测算调查
(1)全程集装箱运输方式
航线:天津(秦皇岛)-威海港,陆路采用集装箱从威海港运输到市区各热电厂(以20英尺标准集装箱、装载25吨煤炭为计算标准)
A、海运运费:2000/25=80元/吨
B、公路运费:450/25=18元/吨
C、折合每吨运费为98元/吨
D、整箱运费(25吨):98×25=2450元/箱
(2)全程散装散运方式
航线:天津(秦皇岛)-威海港,陆路采用散装自卸车从威海港运输到市区各热电厂
A、海运运费:58-67元/吨(根据船核载吨位有差别)
B、公路运费:17元/吨
C、折合每吨运费为75-84元/吨
D、25吨煤炭的运费:75(84)×25=1875(2100)元
(3)运费比较:二者相比较,全程散装散运方式比全程集装箱运输方式每吨减少运费为14-23元。以威海港当前每年实际完成的煤炭运输量约为400万吨来计算,散装散运比集装箱运输运费每年节省5600万-9200万。
三、目前难以全面实施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政策层面制约:在国家关于港口散装煤炭无现行法规要求实施集装箱化的背景下,任何先行先试的港口单位都要面临来自货主运费、港口设备等多方面的巨大调整,且涉及的环节过多、协调困难,转型调整的成本巨大。
2、用煤单位(电厂)当前普遍实施储存用煤方式,基本都在电厂内部采取大规模的垛存方式储存煤炭。目前的自卸车散装运煤方式可实现车辆直接到达煤垛顶部(距离地面20多米)卸载;而集装箱煤炭运输车辆难以满足这一技术要求。
3、目前我市相关港口还无可为集装箱煤炭运输车辆装载的专用设备,无法满足快速装箱运输煤炭需求。
4、以标准集装箱单元(核载25吨)来运输煤炭,尽管保证了车辆不超载运输,但同样面临着单次运量偏低、车辆需求数量增多、装卸及运输效率偏低的问题。
5、“散改集”煤炭运输方式客观上给用煤单位(电厂)带来巨额的运费增长负担,对社会生产、居民生活整体链条上都会产生巨大影响,难以在短期内全面实施。
6、为适应“散改集”煤炭运输方式对车型的需求,现有所有散装煤炭运输企业要实现车辆的全部更新,车辆成本投入较大。
四、行业管理层面
煤炭“散改集”运输方式在审批许可环节上完全符合道路运输行业现行法规要求,也符合国家近年来一直鼓励的道路货物运输箱式化的引导方向。在行业监管方面,可实现对相关运输企业更加安全的监管模式,核载25吨煤炭的标准集装箱不存在车辆超限超载的安全隐患,对公路安全、车辆性能要求、驾驶员安全行车等都是利好因素,绿色、低碳、环保等运输特点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推进措施
“散改集”煤炭运输方式从长远来看,满足安全、环保、运输组织、节能减排等煤炭绿色物流发展趋势和需求,在发展环境友好、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社会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现实需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完善散装煤炭运输箱式化、集装箱化的法规建设。二是推进并投放相适宜的运力车型参加煤炭箱式运输。三是探索建立科学的煤炭供需方及物流环节的运价形成机制。四是可采取鼓励试点先行的模式来运作,为今后推广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