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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建设的演进理路与经验启示(一)

发布日期:2022-04-12 18: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坚强的基层组织是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征。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党的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一线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是党坚强有力的组织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党的各级组织都健全、都过硬,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党的领导才能‘如身使臂,如臂使指’。”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贯穿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整个历史过程,党的基层组织始终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部历史,就是中国共产党由弱变强、不断走向辉煌的一部发展史。回顾百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奋进史,揭示其蕴含的内在逻辑,总结其形成的基本经验,对于新时代建强党的基层组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建设的百年历程与实践逻辑

列宁指出:“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紧密联系在一起。建党百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围绕不同历史阶段党的中心工作和使命任务,在实践中探索、曲折中前进、发展中巩固、创新中成就辉煌,以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将广大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凝聚在党的旗帜下,使党充满生机活力、领导坚强有力,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流砥柱。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一切工作归支部”为原则,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中共二大通过的第一个党章要求“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将“组”确定为党的基本单位,是最初形态的党的基层组织。中共四大对党章作了进一步修改,明确“有三人以上即可组织支部”,将党的基层组织确定为“支部”。1926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上,提出“一切工作归支部”的原则。“今后要把党的真正基础建筑在各支部上面,要把党的基本工作责成各支部,建立每个支部的活动工作,在每一个支部里实行分工,使每一个同志都有活动,实行 ‘一切工作归支部’的口号,使各支部里都有全党形式的各样工作。” 实行“一切工作归支部”,是通过建立工厂支部、农村支部、学校支部、街道支部或区域支部,并在所处环境中开展各种工作,执行党的各项任务。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对加强支部群众工作提出要求:支部工作应当经常地用党的政治主张去宣传发动群众,启发群众思想觉悟,并组织和带领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斗争,而不能仅限于吸收党员、教育党员。“一切工作归支部”不是一个口号,而是加强支部建设的原则,对于开展支部工作有着深远的影响。“支部建在连上”既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需要,也是实行“一切工作归支部”的创新举措。它在军队内部实行民主制度,加强了党与士兵群众的密切联系,从组织上奠定了建设人民军队的政治基础。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使命,明确要围绕四个方面加强支部建设:发挥党团结群众的核心作用;发挥吸收党员的组织作用;发挥教育党员的学校作用;发挥对根据地内党、政、军、民、学各项工作的领导作用。明确支部的基本工作,推动了“一切工作归支部”原则在支部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支部成为动员组织群众、教育管理党员、执行党的决定的战斗堡垒。在党的七大上,刘少奇同志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按照生产单位、工作单位来建立,这是我们党的一个组织原则。这个原则,使我们党的组织基础放在社会组织的细胞中。”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将党的基层组织融入社会之中,便于党同人民群众保持最直接的联系,更好地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完成党的政治任务。“一切工作归支部”原则在革命战争时代,通过支部设置、支部建设、支部工作等一系列的规定及实践体现出来,为推进党的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为中国革命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发展和巩固为主题,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夺取全国政权后,中国共产党从一个领导人民开展武装斗争的革命党转变为一个领导全国范围内建设新社会的执政党,党的工作重心随之发生变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了适应这一革命性变化,一方面,要求在新的社会领域广泛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在新的社会阶层大力发展党员,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要求整顿党的基层组织,提高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员的质量,以适应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1951年3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决定全面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到1954年9月,对原有25万个支部中的22万个进行了整顿。经过整顿,党员的质量和党组织的战斗力得到提高,保证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在整党的同时积极开展建党工作,着重在产业工人中吸收新党员,在已完成土地改革的新区农村和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广泛建立党组织。到1954年底,全国共发展新党员282万人,新建立党支部17万个。1956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关于1956年到1957年发展新党员规划和干部工作规划(草案)》,提出两年内要发展党员465万人的目标,强调既注重党员数量、更注重党员质量。党的八大召开前夕,经过七年来的建党和整党,党员人数比新中国成立时增加了两倍,党员的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随着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向农村、城镇、企业、机关、学校等各个领域扩展,党组织作用在国家各项建设中日益显现。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明确“党的基层组织”为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组织单元,替代了原先“党的基本组织”和“党的基础组织”的表述。这一表述的变化,实质上要求党组织在社会基层的设置实现全覆盖,强调基层党建工作的前沿性和联系群众的紧密性,反映了执政条件下党领导全社会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迫切需要。1962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针对不少基层党组织党的生活不健全、不注意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工作没有建立起来的状况,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中国共产党国营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中国共产党商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制定这三个条例试行草案,不仅对解决当时基层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而且对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具有深远意义。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建党和整党相互交织,党的基层组织在发展中巩固、在巩固中推进成为主基调,党对基层组织建设规律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深化。

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制度化为方向,创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改革开放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全面加强各领域制度建设。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从生产关系到上层建筑、从领导方式到领导制度、从管理方式到管理制度需要作出深刻变革的系统工程。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制度化为方向,围绕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构建基层党建新格局,制度探索、制度建构、制度完善有序推进,各领域制度建设全面展开,不断夯实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层组织基础。

第一阶段,制度建设的探索阶段(改革开放初期至党的十四大)。改革开放之初,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这在《中国共产党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中得到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写入了十四大党章,从制度上确立了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改变了企业党建工作被削弱的状况。随着农村改革的全面推进,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组织部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隶属关系作出具体规定,党的十三大通过的党章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加强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针对“三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相对薄弱的状况,1987年8月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暂行规定》。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1989年全国有100多万个基层党支部、2000多万党员参加了民主评议。

第二阶段,制度建设的布局阶段(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至党的十七大)。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布局作了全面部署。其中,明确要求加强村党支部建设,整顿后进村党支部,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把贯彻执行党章同贯彻落实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统一起来,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1996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求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1998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党组织履行党员教育、党内监督、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职责,保证各级党和国家机关顺利完成党的各项政治任务。1999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等作出新规定、提出新要求。

第三阶段,制度建设的深化阶段(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至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2000年9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定位于“职工中的政治核心”,目标是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团结、教育和引导职工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004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街道、社区党组织是街道、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街道、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党中央就农村基层党组织、街道社区党组织、机关党组织、高校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和“两新”组织党组织等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动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为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新时代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就必须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马克思主义政党从建立时起,就把自己的组织基础放在依靠生产单位和群众的集合点而建立起来的党支部身上,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群众性政党。1929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红军第四军前委给中央的信》中提出“党的战斗力组织力” 的概念,强调尽可能地组织、发动、领导群众,以巩固党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的阶级基础。党的十八大提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国共产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是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层党组织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服务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寓于服务之中,在强化服务中更好地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是新时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大使命。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改革、服务发展等要取得实效,基层党组织就要健全组织体系、建强党员队伍、创新服务载体、强化服务功能,基层党组织就要有过硬的组织力。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团结服务群众的组织基础,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是新时代加强基层党建的必然要求。根据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的功能定位,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包括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综合能力,主要取决于抓好自身建设的革新力。只有勇于自我革命、突出政治功能,通过增强组织覆盖的“广度”、推进工作的“深度”、服务群众的“温度”、整合资源的“力度”,才能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政治优势、组织资源转化为服务资源、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动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作为党组织的基本单元,融入广大党员群众之中,直接担负着团结、服务、组织群众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是党在基层开展各项工作的组织基础,党支部的组织力、战斗力决定着党的领导力、号召力。《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基层组织在不同领域和层次具有特定的功能,提升组织力需要结合实际,根据各自的职责强化政治功能和能力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拥有高效的组织力。广大党员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基层党组织只有把他们有效组织起来,党才能充满创造力、保持战斗力、永葆生命力。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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