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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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卓威建材经销处:
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违法处罚抄告,你单位所属车辆鲁K-56977在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拟吊销该车《道路运输证》。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20日内到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威海市经区珠海路98号,电话:5222227)接受处理,逾期我局将依法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