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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交通运输发展,我市出台营运车辆检测及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改革方案

发布日期: 2020-12-31  16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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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的各项举措,在从业资格证件办理、车辆检验检测等各环节不断出台新的改革措施,切实减轻了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者负担,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关于转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检测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改革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这两份文件分别对道路运输密切相关的车辆检测制度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提出了改革意见,从明年开始,道路运输车辆检测及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申领程序将极大简化,为道路运输行业降本增效提供有效支撑,推动物流业更好更快发展。

根据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检测相关通知要求,自明年1月1日起,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客、货运输车辆进行检测时,将按照新的GB38900标准执行。出具GB38900标准附录G式样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检验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车辆技术等级定为二级,在此基础上,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轮胎花纹深度、空载制动不平衡率、车身对称部位高度差等4项指标满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一级)评定要求》的,车辆技术等级定为一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保持一致。GB38900标准实施后,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将真正实现车辆安全性能检测与综合性能检测“合二为一”。

根据《关于改革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要求, 2021年3月1日起,取消普通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根据驾驶员提供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和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经登记并与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或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信息比对核实后,颁发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

为方便目前已取得相应车型驾驶证的人员申领,在过渡期间,采取新老政策并行的方法,允许驾驶员自行选择参加原培训考试的方式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也允许驾驶员选择参加结业考核的方式取得从业资格证件。3月1日后,学习相应车型机动车驾驶的人员,将增加道路运输从业相关内容的学习,在完成学业考核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直接凭《结业证书》和驾驶证申领道路货运从业资格证件。目前,具有相应车型驾驶培训资质的驾培机构正在按照新的改革方案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在完成准备工作后,具有普通货运结业培训考核资格的培训机构名录将由市交通运输局向社会公布,方便广大驾驶员就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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